安徽省公安廳關于印發《安徽省居民身份證管理工作規定》的通知
各市、縣公安局:
現將新修訂的《安徽省居民身份證管理工作規定》印發給你們,請嚴格遵照執行。<2009年9月30日>省公安廳出臺的《安徽省居民身份證管理工作規定》(皖公通[2009]46號)同時廢止。
附件:1、發放、收繳居民身份證登記表
2、省內重號證件制作申請表
3、合成人像錯誤證件制作申請表
安徽省公安廳
<2014年6月16日>
安徽省居民身份證管理工作規定
為進一步規范全省居民身份證工作的日常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結合我省實際,特制定《安徽省居民身份證管理工作規定》:
一、基本原則和法律法規依據
(一)居民身份證管理工作必須堅持依法管理、科學高效、服務群眾的原則。
(二)居民身份證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規、政策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臨時居民身份證管理辦法》和《現役軍人和人民武裝警察居民身份證申領發放辦法》,以及公安部、省公安廳下發的有關居民身份證管理工作的文件規定等。
二、居民身份證的制發
居民身份證的制發流程包括受理、審核、簽發、傳輸、制作、發放等步驟。
(一)制證信息的受理
1、公民申領、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應向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戶政服務中心)提供申領人居民戶口簿。辦理換領的,還應提供申領人現有的居民身份證。
2、公安派出所(戶政服務中心)應對申領人提交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與常住人口信息系統、常住人口登記表所記載的信息進行核對,對信息一致的,應予受理;對信息不一致的,應按戶口登記管理規定變更更正一致后,再予受理。
對于在常住人口信息系統中沒有人像信息的,公安派出所(戶政服務中心)在審核時無法確認的,申領人還需提供有本人照片的證明材料。如:出生證、社???、學生證、畢業證、駕駛證,或行政村(社區、單位)出具的帶有本人照片的證明材料等。
3、公安派出所(戶政服務中心)應對申領居民身份證的公民進行人像信息和指紋信息采集。人像采集和指紋采集的設備要專機專用。
⑴人像采集設備接入公安網,與人口信息實時合成制證信息。為保證人像的真實,采集人像時不允許通過編輯軟件修復人像。采集人像時,發現照片不合格的,要及時為公民重新采集人像,直到合格為止。
⑵指紋采集設備接入指紋采集前端系統,現場為申領人采集指紋,并實時核驗申領人的指紋信息,確?!叭俗C同一性”。指紋信息采集的順序是先右手后左手,原則上左、右手各一枚。
⑶公安派出所(戶政服務中心)為申領人采集指紋信息后,指紋信息直接存入省級指紋信息庫。制證時由省公安廳制證中心將指紋信息、人口信息和人像信息合成為制證信息。
4、公安派出所(戶政服務中心)戶籍民警要仔細核對申領人的人口信息、人像信息和指紋信息。打印包含人像信息和指位信息的《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和《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由申領人當場在“領證方式”欄中勾選“本人前往公安派出所領取”或“本人自愿郵政速遞送達”,并簽字確認。申領人勾選“本人自愿郵政速遞送達”的,戶籍民警通過“郵政速遞到戶業務申辦系統”正確錄入申領人的郵政速遞信息。居民身份證制好后郵政速遞公司將按申領人填寫的地址郵遞送達到戶,并按國家郵政資費標準收費(即郵遞員送證上門時收費)?!毒用裆矸葑C領取憑證》作為申領人領取證件的依據。
5、公安機關應當自申領人簽字確認《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三十個工作日內制發居民身份證。
(二)制證信息的審核、簽發
1、制證信息由公安派出所(戶政服務中心)受理、審核;縣(市、區)公安局(分局)審核、簽發;市公安局抽檢、打包上傳。
2、各級公安機關要仔細檢查申領人的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號碼、申領人相片、指紋信息、證件的有效期和簽發機關,確保申領人相片、指紋質量合格,填寫項目與人口信息一致無差錯。對丟失補領、有效期滿和損壞換領、相片合成錯誤等原因申辦的居民身份證,必須認真核對申領人的歷史相片,確保申領人的相片是本人。居民身份證有效期限自公安派出所(戶政服務中心)受理之日起計算。
3、公安派出所(戶政服務中心)受理公民申領居民身份證時,要實時完成信息審核、合成工作。戶籍民警每個工作日必須檢查縣(市、區)公安局(分局)審核沒有通過的數據,以及省廳制證系統反饋的不合格信息。
4、縣(市、區)公安局(分局)每個工作日必須對公安派出所(戶政服務中心)上報的制證數據逐條審核、簽發。
5、市公安局對通過縣(市、區)公安局(分局)審核、簽發的制證數據,每個工作日必須抽檢、審核、上傳。同時負責上傳、下載制證信息包、制證回饋信息包和制證質量控制回饋信息包,并對上傳、下載的數據包做好登記和備份工作,登記的主要內容有:數據包名稱、每包中記錄的數量、總數據包數、總記錄數等。
6、市公安局、縣(市、區)公安局(分局)、公安派出所(戶政服務中心)要建立辦理居民身份證工作日志,記錄每天受理、審核、簽發、抽檢和發證的情況,并與人口信息系統內的信息狀態進行核對,確保一致。
7、各級公安機關要定期分析制證信息的質量問題,針對暴露出的問題,及時提出改進意見,落實整改措施。
(三)制證信息的傳輸
1、省公安廳居民身份證制作中心、市公安局要落實專人負責制證信息的傳輸和數據核對工作,省公安廳居民身份證制作中心實時接收各市公安局上傳的制證信息。
2、市、縣級公安機關和公安派出所(戶政服務中心)必須在三個工作日內將受理的制證信息打包上傳省公安廳居民身份證制作中心。
3、市公安局每天通過“安徽省市縣級公安機關二代證管理客戶端”上傳數據包,并對上傳系統提供的上傳清單認真核對,主要內容包括數據包名稱、每個數據包的制證信息數量、數據包總數、制證信息總數等。各市公安局核對后要確認,發現丟包現象要及時與省公安廳居民身份證制作中心聯系。
4、制證回饋信息和制證質量控制回饋信息由各市公安局通過“安徽省市縣級公安機關二代證管理客戶端”下載。
5、各市公安局上傳的制證信息包編號要連續,如有不連續的包號,要專門作出書面說明。
6、公安派出所(戶政服務中心)對不合格的反饋數據應及時重新受理上傳,市公安局打包上傳時居民身份證受理號、數據包編號必須重新生成,不能重復使用。
(四)制證中心的證件制作、發放
1、省公安廳居民身份證制作中心接收到各地上傳的數據包之日起十八個工作日內完成指紋信息合成、證件制作、質檢、分揀、發放工作。郵政速遞公司二個工作日內將制好的居民身份證郵遞至縣(市、區)公安局(分局)。
2、省公安廳居民身份證制作中心內部要建立各工位數據、證件交接等規章制度。
3、省公安廳居民身份證制作中心須逐張對成品證件的視讀、機讀信息進行檢查和核驗。
4、省公安廳居民身份證制作中心每個工作日在公安專網制證中心專欄內公布各地證件制作情況。
(五)縣(市、區)公安局(分局)證件的簽收、發放
1、各縣(市、區)公安局(分局)在收到省廳制證中心通過郵政速遞寄發的居民身份證后,立即與從“二代證客戶端”下載的制證清單進行仔細核對,確認簽字。并在二個工作日內將居民身份證發放到轄區內的公安派出所(戶政服務中心),公安派出所(戶政服務中心)要在五個工作日內將居民身份證發放到申領人手中,對已通知申領人但不及時來領取的要做好記錄,以備查詢。
制證清單下載方法:在“安徽省市縣級公安機關二代證管理客戶端”下載制證清單,點擊“已收批量證件”,保存下載的文件,文件名默認為成品證箱號,是EXECL格式的文件。如發現問題,在一個工作日內聯系省廳制證中心。逾期不聯系的,視為正常。
2、公安派出所(戶政服務中心)在發放居民身份證時,必須進行視讀、機讀信息的一致性檢驗。如發現視讀信息與機讀信息不一致的或無法讀出機讀信息的,及時將證件返回縣(市、區)公安局(分局),嚴禁將錯證、廢證發放到群眾手中。證件發放時,要實時通過居民身份證閱讀機具讀卡或輸入查詢條件,完成人口信息系統的“證件領取”操作,使受理狀態從“已制證”變為“已領證”,并填寫《發放、收繳居民身份證登記表》(附件1)。
3、對證件污損、薄膜脫落、卡體斷裂、機讀失敗、機讀與視讀信息不一致等制證工藝造成的不合格證件,及時登記,由制證專管員在三個工作日內負責退回省公安廳居民身份證制作中心。制證中心優先重新制作,及時發放。
4、對逾期沒有領取到的證件,公安派出所(戶政服務中心)戶籍民警做好登記, 通過縣(市、區)公安局(分局)或市公安局制證專管員協調解決。制證專管員首先通過在本行政區域內查找是否分發錯誤,確實找不到,再與省公安廳居民身份證制作中心聯系,進一步查找原因,及時采取補救措施。同時,要耐心向群眾做好解釋工作,嚴禁不負責任的向上推諉、敷衍塞責。
三、現役軍人和人民武裝警察居民身份證的制發
(一)制證信息的接收、審核、簽發
各縣(市、區)公安局(分局)在接收現役軍人和人民武裝警察申請制作居民身份證信息時,需仔細核查申請制作居民身份證信息的準確性,特別是人像質量是否合格、申領原因、住址及簽發機關是否正確等。
核查現役軍人和人民武裝警察申請制作居民身份證信息,需通過全國、省兩級人口庫核對現役軍人和人民武裝警察常住戶口是否注銷。由于人口數據更新需要周期,對于省級人口庫已注銷,全國人口庫還沒有注銷的,可以審核通過;對于省級人口庫沒有注銷的,不予審核通過。
(二)制證信息的審核
各市公安局在審核現役軍人和人民武裝警察的制證信息時,需仔細審核制證信息的準確性,特別是人像質量是否合格、申領原因、住址及簽發機關是否正確等。
(三)制證信息的傳輸
制證信息通過《現役軍人和人民武裝警察居民身份證信息受理系統》傳輸。
(四)居民身份證的發放
各縣(市、區)公安局(分局)收到現役軍人和人民武裝警察居民身份證后,通過《現役軍人和人民武裝警察居民身份證信息受理系統》中“領取發放證件”功能發放證件。同時,將制證信息回饋包和質量信息回饋包一同回饋給部隊。
四、居民身份證工本費的收繳
收費標準及要求:
代碼 |
申領原因 |
說 明 |
收費標準 |
11 |
未滿十六周歲公民申請領取 |
適用于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自愿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且不屬于代碼13、14、15項規定的情形 |
20元 |
12 |
年滿十六周歲公民申請領取 |
適用于年滿十六周歲的公民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且不屬于代碼13、14、15項規定的情形 |
20元 |
13 |
港澳臺同胞遷入內地定居申請領取 |
|
20元 |
14 |
華僑回國定居申請領取 |
|
20元 |
15 |
外國人、無國籍人加入或恢復中國國籍申請領取 |
|
20元 |
16 |
現役軍人和人民武裝警察首次申領 |
適用于現役軍人和人民武裝警察 |
20元 |
22 |
證件有效期滿換領 |
領取新證,需交回舊證 |
20元 |
23 |
姓名變更換領 |
領取新證,需交回舊證 |
20元 |
24 |
證件損壞換領 |
領取新證,需交回舊證 |
40元 |
25 |
登記項目錯誤換發 |
領取新證,需交回舊證 |
20元 |
41 |
證件丟失補領 |
|
40元 |
|
臨時居民身份證 |
|
10元 |
1、申領原因的代碼僅限上述,超出無效。
2、對已申領過居民身份證因戶口遷移要求換證的公民,公安派出所(戶政服務中心)戶籍民警要給群眾做好宣傳解釋工作,受理時申領原因選“登記項目錯誤換發”(代碼25)。
3、各縣(市、區)公安局(分局)在接收現役軍人和人民武裝警察申請制證信息后,簽發了多少條制證信息,就現場收取對應多少條制證信息的工本費,及時上繳省財政。上繳方式參照居民身份證的方式,在備注欄中填寫“現役軍人和人民武裝警察居民身份證”。
4、因人像質量或居民身份證項目差錯造成證件質量不合格的,制證工本費由責任單位承擔,或從居民身份證工作補助經費中扣除制證成本費。因制證工藝造成證件質量不合格的,制證工本費由省公安廳居民身份證制作中心承擔。
5、每月25日為居民身份證制作工本費清繳日。各縣(市、區)公安局(分局)務必及時清繳制證工本費。制證工本費上繳賬號信息為:
收款人:安徽省政府非稅收入匯繳結算戶(單位編碼:06503)
帳 號:12082001040011305
開戶行:中國農業銀行合肥市長江路支行
備注:上繳制證工本費時,在匯款單上注明匯款人所屬縣(市、區)公安局(分局)及匯款項目(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省廳制證中心繳款聯系電話:0551-63513223。
五、居民身份證票據的管理和使用
居民身份證票據包括《安徽省人民政府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簡稱“一般繳款書”)和《居民身份證工本費定額票據》(簡稱“定額票據”)。各縣(市、區)公安局(分局)專管員要強化崗位職責,認真負責,妥善保管票據。對票據保管不善造成嚴重后果的,將追究有關責任人及分管領導的責任。
(一)票據的領取
各縣(市、區)公安局(分局)所需“一般繳款書”和“定額票據”在省公安廳居民身份證制作中心領取,并登記造冊。
(二)票據的管理和使用
1、“一般繳款書”票據由各縣(市、區)公安局(分局)專管員妥善保管。需上繳制證工本費時,由各縣(市、區)公安局(分局)專管員開具票據,統一上繳全縣的制證工本費?!耙话憷U款書”票據的使用要厲行節約,杜絕浪費。
2、“定額票據”由各縣(市、區)公安局(分局)專管員從省公安廳居民身份證制作中心領回后,發放給轄區各公安派出所(戶政服務中心)使用,各公安派出所(戶政服務中心)戶籍民警要妥善保管“定額票據”。使用時,將“定額票據”發票聯給居民身份證申領人,并妥善保管存根聯。定期將存根聯上交各縣(市、區)公安局(分局)專管員。
(三)票據的繳銷
1、“一般繳款書”票據繳銷。每本“一般繳款書”使用完后,由各縣(市、區)公安局(分局)專管員將每份“一般繳款書”的第五聯和第六聯按照票據號碼順序裝訂成本,上交省廳居民身份證制作中心。
2、“定額票據”繳銷。每本“定額票據”使用完后,戶籍民警需妥善保管并定期將使用過的“定額票據”存根上交各縣(市、區)公安局(分局)專管員。各縣(市、區)公安局(分局)專管員將使用過的“定額票據”存根聯按每本票據號碼順序在原箱(每箱100本)中排列整齊,上交省廳居民身份證制作中心。
(四)票據的作廢
“一般繳款書”票據需作廢,各縣(市、區)公安局(分局)專管員將作廢的“一般繳款書”第一至六聯全部上交省廳居民身份證制作中心。
(五)票據的遺失
1、遺失未使用過的“一般繳款書”或“定額票據”,各縣(市、區)公安局(分局)專管員上交票據時,需寫出遺失情況說明并加蓋縣級公安機關治安大隊公章,另需提供登報遺失聲明的報紙原件。
2、遺失使用過的“一般繳款書”第五聯和第六聯、或“定額票據”存根聯,各縣(市、區)公安局(分局)專管員上交票據時,需寫出遺失情況說明并加蓋縣級公安機關治安大隊公章。
省廳制證中心票據管理聯系電話:0551-62801833。
六、公民身份號碼重號、人像合成錯誤及指紋合成錯誤等特殊情況證件的制作
(一)公民身份號碼重號證件的制作
公民身份號碼重號一方已經制發過居民身份證,需變更公民身份號碼,重新制作居民身份證。公民身份號碼重號另一方保留原號,需制作居民身份證,在上傳制證信息時,需向省廳居民身份證制作中心書面報加蓋縣(市、區)公安局(分局)治安大隊公章的《公民身份號碼重號證件制作申請》(附件2),省廳居民身份證制作中心將單獨制作。
(二)人像合成錯誤證件的制作
需上傳正確的制證信息,并向省廳居民身份證制作中心書面報加蓋縣(市、區)公安局(分局)治安大隊公章的《人像合成錯誤證件制作申請》(附件3),省廳居民身份證制作中心將單獨制作。
(三)指紋信息合成錯誤證件的制作
在指紋信息采集過程中,對于核驗不通過的,點擊“重新采集”功能,重新采集申領人指紋信息。公安派出所(戶政服務中心)戶籍民警重新采集申領人指紋時,要仔細核對申領人人像信息與采集指紋者是否是同一人,成功采集指紋并通過核驗。
(四)民族是“亻革家人”或“穿青人”證件的制作
由于“亻革家人”或“穿青人”不包括在國家標準代碼內,此類居民身份證的民族機讀信息與視讀信息不一致,機讀信息的民族是各市上傳制證信息的民族(民族不能選擇“其它”),視讀信息的民族是“亻革家人”或“穿青人”。在受理辦證信息時,公安派出所(戶政服務中心)戶籍民警應向申領人做好解釋工作,申領人自愿辦理。
各地應將此類制證信息集中打包。上傳制證信息時,需向省廳居民身份證制作中心書面報加蓋縣(市、區)公安局(分局)治安大隊公章的制證說明。制證說明內容包括申領人姓名、公民身份號碼、受理號、制證數據包號和視讀民族(“亻革家人”或“穿青人”),省廳居民身份證制作中心將單獨制作。
(五)少數民族姓名證件的制作
少數民族姓名間隔符可用 ? (GB 13000編碼為00B7)表示,其他字符為非法字符被質量回饋。使用時,可將該字符復制、粘貼到姓名間隔中。
(六)姓名中含有冷僻字證件的制作
姓名中含有冷僻字,該冷僻字必須使用方正新典碼輸入法(GB 13000公安人口信息專用字庫)輸入。
七、居民身份證的使用和查驗
(一)居民身份證是國家授權公安機關依法為我國公民發放的法定身份證件,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法定效力?!吨腥A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明確規定:“公民從事有關活動,需要證明身份的,有權使用居民身份證證明身份,有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不得拒絕?!?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規定: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出示執法證件,可以查驗居民身份證:1、對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人員,需要查明身份的;2、依法實施現場管制時,需要查明有關人員身份的;3、發生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突發事件時,需要查明現場有關人員身份的;4、在火車站、長途汽車站、港口、碼頭、機場或者在重大活動期間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規定的場所,需要查明有關人員身份的;5、法律規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證。但是,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執行監視居住強制措施的情形除外。
(三)公民只能持有一張有效的居民身份證,公民領取新的居民身份證時,必須交回原居民身份證。派出所(戶政服務中心)將收回的居民身份證做好登記,妥善保管??h級公安機關定期登記,集中銷毀。省、市公安機關組織實時抽查。
八、便民利民服務
(一)縮短制發居民身份證周期
<2013年11月19日>,省廳《關于印發安徽省公安機關改進作風服務群眾服務經濟社會發展二十二項措施的通知》(皖公通[2013]90號)規定:居民身份證辦理時限由原60日縮短至30個工作日。
(二)降低縣級公安機關領證成本
各縣(市、區)公安機關不需前往省廳居民身份證制作中心領證,由省廳居民身份證制作中心將制好的居民身份證通過郵政速遞到給各縣(市、區)公安機關居民身份證管理部門。
(三)解決大量外出務工經商人員領證難問題
省廳依托社會資源,與省郵政速遞公司合作,在堅持申領人自愿的情況下,開辟居民身份證郵政速遞直投到戶到付費業務,為群眾領證提供便利。
(四)開辟辦理居民身份證“綠色通道”
在每年的高中考前為考生開辟優先辦證;在每年的春節期間為外出務工經商的返鄉群眾優先辦證;對老弱病殘生活不能自理的群眾實行“預約辦證”、“上門辦證”和“送證上門”等。戶籍窗口結合本地實際,可實行節假日輪值、錯時工作制或實行預約辦證等。
九、工作要求
(一)申、換、補領居民身份證的收費標準嚴格按照《國家發改委、財政部關于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03]2322號)和《安徽省公安廳、安徽省物價局關于換發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有關收費問題的通知》(皖公通[2005]127號)要求執行。制證工本費中已包含人像采集、指紋采集等工作經費,各級公安機關不得以任何理由搭車收取或變相收取群眾其他費用,不得代收居民身份證郵政速遞業務費用。收取的制證工本費全額上交省財政,由省財政按照有關文件精神對公安機關辦證經費予以補助。
(二)根據公安部三局下發的《關于辦理居民身份證時不再提交常住人口登記表照片的通知》(公治辦[2006]499號)要求,各地在受理群眾辦理居民身份證時,將采集的人像信息轉換或打印至《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中的“照片”欄內。
(三)各級公安機關要明確專人負責制證信息的審核、簽發和抽檢工作,從事制證信息審核、簽發和抽檢的民警必須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人員名單報上一級公安機關備案。
從事人像采集的工作人員,要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懂計算機操作知識,經過培訓后方可上崗。受過培訓的工作人員工作崗位要保持相對穩定,以確保人像信息采集的質量。
公安派出所所長(戶政服務中心負責人)對本轄區的制證信息質量控制負總責,公安派出所(戶政服務中心)分管居民身份證工作的領導是本轄區制證信息質量控制的第一責任人,直接從事居民身份證制證信息審核工作的民警是制證信息質量控制的直接責任人??h(市、區)公安局(分局)治安大隊、市公安局治安支隊應嚴格按本規定要求,切實承擔起制證信息質量控制、業務指導工作。
各級公安機關要加強工作督導,及時發現問題、督促整改完善。對嚴格執行居民身份證工作規定管理,制證信息質量高、服務群眾好的市公安局,省廳將給予通報獎勵。各市公安局對所轄縣(市、區)也要制定專項獎勵政策。
(四)省廳定期分析和通報各地居民身份證工作情況。對各市制證信息不合格率大于1%的,將予以通報批評,并納入績效考核。
(五)制證工本費必須??顚S?,不得坐支、截留和挪用。居民身份證工本費執收單位應有專人負責工本費票據管理,按規定做好領用、使用、保管、核銷等工作。
(六)申領居民身份證原因,一定要真實、準確填寫。一旦發現在填寫申領原因上弄虛作假,多收少交制證工本費,發現一起,查處一起,追究當事人及領導的責任,通報全省。
(七)群眾對換發居民身份證工作的投訴,各級公安機關要高度重視,迅速組織核查,并將查處結果通報當事人。對違反規定多收取的費用要如數退還群眾,并向群眾賠禮道歉;對造成惡劣影響、嚴重后果的,要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八)各地要加強居民身份證管理工作的宣傳,建立工作信息報送制度。及時向省公安廳居民身份證制作中心報送本地在居民身份證管理工作中好的經驗及做法,熱心服務群眾的好人好事,打擊偽造變造居民身份證,利用辦理居民身份證抓獲逃犯等情況,以及存在的問題及工作建議等。對通過在辦理居民身份證時抓獲逃犯及打擊偽造變造居民身份證的典型案例要及時一事一報。
(九)各地使用居民戶口薄必須到省公安廳居民身份證制作中心申領,嚴禁從社會不法企業購置或私自印制。否則,依法依紀追究承辦民警、主管領導的責任。
安徽省公安廳
2014年6月16日